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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來說,是十年又四天......。

有時候回頭看,
才發現自己也跌跌撞撞的走了那麼遠,
我不是那種會毅然決然把一切都改變掉的人,
大多數時候我還是自私的屈從自己所想、所相信、所渴望的;
那種"從頭到尾換新的人生"的奇蹟,
不屬於我,因為我缺乏破釜沉舟的性格,
當然性格是人自己選擇的,
所以也就這樣吧,我並不會覺得有太大的傷感或失落,
這一部分的自己,目前我並不想改變。

有時候我還是會看到當年的那個她跑過轉角,
那個當年在慘綠少年時倔強的掙扎著,卻也徹底的忽視著自己的女孩,
有些東西是永遠留在那個時候了,
有些東西則是重新的架構與糾纏起來;
掉光的頭髮會再長、消失的信念可以重新打造(而且更堅固!),
當然我一輩子都沒有機會感受另一個生命在自己的血肉裏成長的感覺了,
不過現在這個世道啊...沒這種機會的不只我一個,
很難說幸與不幸,那樣的結果好歹也決定了我可以擁有的部份瀟灑。

動刀與宣判的十年後,
你會以為回頭看可以看到一道清楚的切割痕,
標示著這邊與那邊,
你會以為你可以笑著大步往前走,再也不用聽到過去的喧囂與低語;
可是實際上並不是這樣,
回頭看,過去的那些曾經與經歷並不是像一個一個紙箱分類著的檔案一樣清楚,
原來我們並沒有辦法分類自己的從前,
原來每個從前堆疊糾葛壓縮而成的一切,
都是每個現在的我們所站在這裡的原因與理由,
無法分割、不能丟棄,也許可以藏到袋子裡面不看,
可是每次跳躍與奔跑的同時,還是可以感受到那個重量。

那就這樣吧,這樣也很好。

這個十年有一天也會捲進那個名為記憶的大球裡吧?
因為我還會有更多的十年,我是這樣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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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saca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