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唸憲法,
畢竟憲法與國文會是拉開差距的主要科目。
(前提當然是我的生命科學跟生統不會死太慘!)

硬逼著自己把五大院的組織啊~~職權啊~~通通吞下去,
跟司法、考試、監察果然是一整個不熟,
這三院不能多上新聞一點嗎!!!!!?
然後,憲法第十章,中央與地方分權制度,
海貍個摩門特,居然看到陰魂不散的"省"的出現...
我們不是廢省了嗎?
為什麼我唸到的憲法還是說"中華民國"是採中央、省、縣三級均權制勒?
然後才在增修條文說省地方制度革為省承行政院之命,監督縣自治事項...
果然是農曆七月,陰魂不散的勒,
陰魂不散到我完全無法理解現在到底有省沒省,
(省省省...我只想多省一些時間唸專業科目啊... ~>"<~)
陰魂不散到想把講義餵給碎紙機,然後當天進試場胡言亂語...... Orz

當然啦! 台灣政治界陰魂不散的人事物好像也多的很哪......
可是白紙黑字的東西不能寫的乾脆簡潔一點嗎!?(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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